第一条:凡自愿加入本俱乐部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说所有爱心人士经登记后均可成为本俱乐部成员
第二条:俱乐部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处理好俱乐部学生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俱乐部形象。
第三条:〈一〉:俱乐部学生有权参加部长、副部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提交申请,并最终在俱乐部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俱乐部学生有权对俱乐部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三〉:俱乐部学生有自愿退出俱乐部的权力,但应向俱乐部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挡。
(四)俱乐部学生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俱乐部形象的事情;
(五)、俱乐部学生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俱乐部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六)、开俱乐部及部门会议时俱乐部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