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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动体育文化俱乐部活动管理制度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1       点击:

1.俱乐部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俱乐部。支持学生自发组织俱乐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俱乐部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俱乐部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俱乐部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俱乐部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俱乐部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 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活动课时间,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俱乐部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4、俱乐部考勤管理。各俱乐部成员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负责人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

5.活动时间:各俱乐部统一活动时间为下午第八节课,也可利用其他课余时间,但须指导老师同意;各俱乐部活动不得耽误正课,不得利用上课时间,学校另有安排的除外。

6.活动场地使用

①由各俱乐部负责人确定场所并上报;。

②场地使用后,必须负责清扫,将物品恢复原状并关紧门窗及关熄电灯、断开电源。

7.活动设备:

①俱乐部活动所需个人设备自行准备。

②公共物品由各俱乐部自行筹措、购买使用。

③向学校借用物品,须经相关处室同意,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

8.俱乐部管理:

①准成立的俱乐部,应按照俱乐部性质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②举办各项活动未经同意不得邀请校外人士参加,如须邀请校外人士参加或聘用校外教练时,应经学校同意。

③俱乐部各种公告、海报、文件、刊物等,事先经指导老师初阅,再呈教务处批准团委备案后公布,不得直接对外公布或行文。

④各俱乐部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欲到校外活动需经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核准并有指导老师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