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竞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群体竞赛 > 正文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2—2013年足球联赛竞赛规程(讨论稿)

作者:体育部       编辑:体育部       复审:       终审:       来源:体育部       发布时间:2018-05-31       点击: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22013年足球联赛

 

竞赛规程(讨论稿)

一、比赛时间

第一阶段:2012522日—2012622

    第二阶段:20121016日—2013628

二、比赛地点:校足球场

三、比赛方法:

(一)第一阶段:

1、采用“五人制”赛制,以班级或专业组队,每队最多限报10人,设领队、教练各一人。

2、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3、采用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4、各二级学院将涉及比赛的时间、场地、器材等需求提前报联赛竞赛组,由竞赛组统一协调安排。

5、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及时将组织及比赛情况报组宣传组。

(二)第二阶段

1、采用“十一人制”赛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组一支代表队,教职工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限报18人,设领队、教练各一人。

2、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十一人制足球比赛规则》执行。

3、参赛队以抽签方式,进行单循环赛,实行积分制。

4、赛制采用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报名、抽签时间(第二阶段):

1、报名时间:924日前代表队名单报体育部

2、抽签时间:9251500

3、抽签地点:体育部会议室

五、积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三分,平一场各得一分,负一场得零分。按各队在

 同一循环赛中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的胜负  

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在同一循环赛中的净胜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赛中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六、奖励方法:

1、第二阶段按名次奖励前三名。

2、联赛设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及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奖。

七、参赛要求:

1、场上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饰物。

2、场上队员必须服装统一,深、浅颜色各一套,固定号码。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

3、球员在比赛中允许穿着皮质碎钉足球鞋或者皮质平底足球鞋(不得穿着带铁质鞋钉的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带护腿板不得上场比赛,(如果裁判认为队员装备不符合要求或穿戴有危及对方安全的,可以取消该队员本场次上场资格)。

4、为了避免运动员身体受伤,本次联赛不允许在比赛过程中使用铲球技术,如违反将给予黄牌警告,铲球时如触及到对方身体,将红牌罚下。

八、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1、入场式运动员服装整齐统一,队伍整齐。

  2、各代表队观众无进入比赛场地现象。

3、各代表队观众区域干净整洁、气氛热烈、秩序良好、语言文明。

4、运动员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5、运动员在赛后退场时,应按照联赛要求双方致意后有序退场。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1、各代表队须于规定日期前,认真选拔、组织本代表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报名。

2、参加比赛的学生运动员,凭校园卡参赛,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为了端正赛风,组委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继续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核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服从裁判、不尊重对方队员等不文明行为,取消该代表队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附则:

1、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2、参赛运动员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3、各代表队的服装、运动鞋以及饮用水等物品自备。 

4、各代表队观众及与比赛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比赛场地。

5、具体细则请参照联赛组委会下发的秩序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联赛组委会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