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教体〔2007〕3号)的要求,我院将在本学期正式实施学生体质素质测试,具体工作由体育部组织实施,各系积极配合。
一、概述《通知》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质测试(因病、残的学生凭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需填写《免于执行申请表》(体育部网站上下载),可免测(成绩给予合格);
2、学生《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与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准予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则学年成绩为不及格;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3、体育课无故旷课一学年累计超过1/10者,其测试成绩为不及格。
4、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要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按要求认真填写学生体质测试信息表(表格见附件发到各学院邮箱)和各学院2011级、2012级所有班级的上课时间表,统计完后,各学院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2年11月12日前发回体育部邮箱(tyb@mail.sdyu.edu.cn)。
2、学生在测试时须持校园卡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体测办公室进行测试。
3、测试范围:2011级和2012级全体学生。
4、测试内容:
男生:①身高体重 ②肺活量 ③握力体重指数
女生:①身高体重 ②肺活量 ③握力体重指数
5、测试地点:
体育场看台下102房间体质测试实验室
三、信息表填写说明
1、Excel表格的填写日期必须用日期格式,其余全部用文本格式,其它格式信息全都无法导入。
2、信息表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表格字体必须用宋体,字号为10号字。
3、学号必须是学院统一制定的,上报后在校三年内不能改动(如有改动,需单独加黑注明)。
4、院系填写必须填写为某学院、某专业、某班,可以用简称,例如:政法学院社工1班、管理学院会计2班。
5、每学院另附一张本学院所有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联系方式(单独放置,不能同信息在一个表格)。
6、上半年学生信息确认后,如有更换餐卡的,请在测试前到体育部重新确认信息(附表格一张).
教务处、体育部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