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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课选课实施方案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1       点击:

公共体育课选课实施方案

一、选课的目的及意义:

为了提高学生体育课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我院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实行体育课选课制度。主要内容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及潜力,在体育部公布的体育项目目录中,自主地选择体育课的学习项目,完成公共体育课的学习内容,在所选项目考核合格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选课的对象:

凡我院在读的学生,教学计划开设体育课的,一律通过选择体育项目上课。体育课考核不及格须重修的学生也可参与选课。

三、选课的项目及课程开设时间:

学生选择的体育项目以体育部安排的为准,主要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武术、体育舞蹈;课程开设时间为一学年,共2学分,每学期选一项,在所选学期内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第二学期体育项目的选择不得与第一学期重复,否则成绩计零分。

重修时的项目选择可与初学时的项目相同。

四、各专项的学习内容和考核的内容、标准及要求(略)

五、体育课程的考核内容及各项所占比值:

体育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国家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学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是体育课程考核成绩的前提,只要该部分成绩不及格,体育课程考核就登记为不及格;专项成绩的考核又分平时成绩(30%)、期中考试成绩(20%)、期末考试(技术和理论)成绩(50%)。成绩及格者修得两学分;凡旷课1/10者,不得参加考试,成绩不及格实行重修。

六、选课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步骤:

1、新生入学后或学期的期末,由教务处、体育部提前将《公共体育课选课实施方案》分发到各教学系,各系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2、体育课的项目选择,实行先安排班级上课时间与体育项目,后在班级规定的上课时间与项目内进行选课的方式,第二学期的课在前一学期结束前四周内,将时间与项目安排完毕,学生在前一学期结束前三周内,初选结束。

3、学生在第一学期开设体育课的,在新生入学后的军训期间,由各系组织学生做好选课工作,学生上第一次体育课时,由班长组织好队伍在田径场集合。

4、学生选课的具体操作步骤。

(1)需要选课的学生登录到http://jw.sdyu.edu.cn/default_ldap.aspx,在用户名中输入自己的学号,密码,进入评教、选课系统界面。

(2)进入系统后,点击一般课网上选课,系统将进入体育选项的选课界面。下学期安排有体育课的班级与个人,系统将出现该学生体育课的上课时间安排,以及此时可选择的体育项目及相应的教师,请学生本人选择下学期准备上的体育项目及相应的教师,并按提交,完成体育课的选课程序。

(3)体育项目的选择是在上课时间固定、体育项目固定的情况下进行选课,实行先到先得的方式,后到的学生只能选择还没有选满的体育项目和相应的教师。

(4)选课的学生,可在校内电子阅览室等地方自行上网进行选课。

4、过期选课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若不能及时选课,教师将无法进行成绩录入。

 

                      

                                                          教 务 处     体 育 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